利通区纪委

工作报告

吴忠市利通区纪委四届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稿件来源:利通区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0-03-02 16:02:50

坚守初心使命 忠诚履职尽责 为利通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在吴忠市利通区纪委四届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3月2日审议稿)

兰 林

同志们:

  我代表区纪委常委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市委五届十次全会、市纪委五届五次全会及区委四届九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回顾总结2019年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安排部署2020年工作任务。区委对这次全会高度重视,区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汇报、进行研究。刚才,区委书记周涛同志的讲话,对我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我区与全国同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区委团结带领各级党组织,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市委、市纪委监委决策部署,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适应纪检监察工作新形势,不断完善监督体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了新成效。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两个维护”政治责任。区纪委坚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上下功夫,纪委常委会21次集中学习,4次专题研讨,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解把握。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机关党员干部集中学习22次,交流研讨3次,撰写心得体会26篇,班子成员调研20余次,撰写调研报告8篇,建立班子问题清单10条,立行立改8条,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检视、边整改,将“改”字贯穿始终。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常委班子带头学、党员干部主动学、交流研讨分享学,促使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做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的表率。认真履行政治职责,对12个乡镇、39个部门(单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宁夏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了监督检查,向被检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建议,督促各级党组织把“两个维护”落到实处。持续推动巡视反馈问题整改,集中力量办理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移交的36件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

  持续坚持执纪为民的思想,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制定《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分级分类打击“保护伞”严惩涉黑涉恶腐败工作方案》,建立区纪委监委与政法机关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等制度,启动审查调查协作区,对重点案件“提级办理”,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全区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0件,立案6件16人,给予党纪处分9人,问责32人(次),建议市纪委监委立案2人,问责8人;办理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交办问题线索66件,办结66件,立案16件16人,给予党纪处分14人,问责29人(次);对2名涉及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公职人员采取留置措施,其中1名已移送司法机关。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建立职能部门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月报制度,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优先查处、直查直办、快查快办,全区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件,问责1人,给予党纪处分1人。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分类确定教育、食品药品安全、民政等8个重点整治领域,专项检查2次,督促主责部门履责,全区查处民生领域突出问题7件,问责15人,给予党纪处分2人,切实推动党中央各项惠民政策落地见效,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推动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变。严格落实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坚持重大事项、重要案件第一时间向市纪委和区委请示报告,强化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深化办案协作区制度,将区、乡两级纪检监察干部统筹分配,以案代训,形成突破案件的整体合力,加大审查调查力度。建设规范化接访区、办案区,健全“走读式”谈话“六必知”工作规定、审查调查安全管理等12项审查调查安全制度,推动安全文明办案。建立阳光审理“5+”工作法,制定《案件提前介入审理制度》《乡案区审制度》等制度,形成案件“四审”合一工作机制,实行案件“双把关”,保障案件质量。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区纪委监委共派驻6个纪检监察组,其中综合派驻4个,单设派驻2个,赋予部分监察权,制定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例会、工作管理考核、负责人述责述廉等制度,派驻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监督更加有力。

  持续保持纠治“四风”高压态势,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加大力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印发《关于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的工作方案》,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查摆本单位、本人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全区领导干部自查问题144个。坚持久久为功,化风成俗,紧盯重要节点,既揪住老问题,又紧盯新动向,对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深挖细查、决不放过,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全区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3起,问责12人,立案2人,给予党纪处分2人。扎实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全区各单位自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8起,涉及金额53156元,问责48人。坚持严抓严管,严查严处,全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起,问责10人,立案3人,给予党纪处分1人。对10起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全区党员干部作风持续向好。

  持续深化政治巡察,推动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区委坚持把巡察工作作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管党的一项重要抓手不放松,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区委常委会12次研究巡察工作。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聚焦政治监督,深化政治巡察,紧扣“六围绕一加强”、“五个持续”、“四个落实”,开展了3轮、对6个乡镇党委、12个区直部门党组织的常规巡察,并对扁担沟镇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受理信访件100件,移交边巡边改问题110个,发现、反馈问题268个,向区纪委监委、组织部移交问题线索41件。本届区委累计巡察乡镇、部门33个,完成巡察总任务(51个)的64.7%(机构改革后)。制订出台《区委巡察工作规程(试行)》等6项制度,形成“以党内法规为核心、规范性文件为配套、相关规定办法作支撑”的巡察工作制度体系。探索交叉互派组长、异地带队的巡察方式,有效破除巡察工作的“情面压力”,提升巡察影响力。坚持“双反馈”,完善“双报告”,强化“四张清单”,夯实“一个督查”,落实公开制度,强化巡察整改落实,不断提升成果运用。

  持续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强化对权力配置和运行的制约监督。区纪委扎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协助区委履行主体责任,制定《利通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组织开展述责述德述廉,印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两个责任”工作手册,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切实履行“两个责任”。做深做细日常监督,研究制定了《日常执纪监督工作办法(试行)》,在全区推行“互联网+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监督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对基层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的监察监督。制定《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办法(试行)》,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804人(次),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坚持用好追责问责利器,开展“一案双查”,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15起,处理党员领导干部37人,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印发《关于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通知》,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准确稳妥运用“四种形态”处置党员干部509人(次),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种形态占比79.37%、16.12%、2.55 %、1.69%。

  持续深化标本兼治,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强化问题线索处置,加大审查调查力度,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全区共受理信访举报件529件,处置问题线索487件,组织处理263人次,立案161人,查处科级干部1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3人,收缴违纪资金70余万元,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制定《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意见》,下发以案促改通知书,运用“三三三模式”,推动以案促改长效化。分5个方面11项内容对十八大以来给予的294个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切实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印发典型案例通报7次15起,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组织全区领导干部“零距离”旁听庭审2次,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不断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建立《对受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同志和人员教育管理、关心关爱工作办法(试行)》,对88名受处分党员进行了回访,对3件诬告错告举报及时正名澄清,坚持严管与厚爱,更好地促进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持续提升能力素质,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开展全员培训,持续提升能力素质,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创新开展“理论知识记心间·共同分享一刻钟”学习活动,每周一组织干部进行理论学习,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理论水平。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扎实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支部党建工作突出,被吴忠市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开展“制度建设执行年”活动,加强制度建设,对45项制度进行了梳理,建立完善内部制度。组织全区33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各级培训14次,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能力不断增强。在自治区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互查互评工作中,区纪委监委因成绩突出,被自治区纪委通报表扬。发挥纪检监察干部先锋作用,积极开展扶贫帮扶工作,帮助贫困户发展产业、增收脱贫,被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评为驻村帮扶先进集体。坚决防止“灯下黑”,对2名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乡镇纪委书记进行了谈话提醒。

  一年来,面对纪检监察新形势,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坚守初心使命,主动适应新任务新要求,扎实履职尽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握纪检监察工作正确方向;始终坚持执纪为民,切实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始终坚持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始终坚持深化改革,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始终坚持增强本领,更加精准有效履行主责主业。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个别党委(党组)没有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责任传导不够,压得不实;有些党委(党组)安排多落实差,措施不细不硬,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还需持续用力;个别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对分管领域干部教育管理不严格,廉政承诺、约谈提醒针对性不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还不彻底,一些党委(党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打折扣,不长抓、不抓常,“四风”问题仍然存在;乡村干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雁过拔毛”等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问题仍然存在;纪检监察工作仍存在短板弱项,监督首责履行还不够充分,尤其是政治监督还不够聚焦,被动监督问题尚未有效解决;纪检监察干部在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握不够精准,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切实加以解决。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十次全会、市纪委五届五次全会以及区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实施八项行动,协助区委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队伍,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利通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实施监督检查行动,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更加自觉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坚决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吴忠市委和利通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积极主动,及时全面向市纪委监委和利通区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点工作。按照各级纪委监委安排,推进区监委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一以贯之坚持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紧扣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战略部署和贯彻新发展理念、打赢“三大攻坚战”、实现高质量发展等内容,重点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习近平总书记对宁夏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切实担当责任,确保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的决策部署落实见效。一以贯之强化对领导干部制度执行情况的政治监督,重点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的监督检查,对在制度落实中搞变通打折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等行为严肃查处,督促全区领导干部维护制度权威,做严格执行制度的表率。

  二、实施专项整治行动,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正风肃纪反腐的根本政治立场。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落实区级领导对口联系贫困乡镇、贫困村、职能部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月报制度,着力加强对扶贫政策落实、资金使用和脱贫工作绩效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形式主义问题。坚决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对盲目决策、监管缺失造成政策落实不到位、扶贫资金闲置浪费的相关人员严肃问责。加强对贫困户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干部因精神懈怠、责任缺失、作风漂浮影响脱贫成效,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供纪律和作风保障。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督紧督实教育、民政、建设、医疗、生态环境等主责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严肃查处吃拿卡要、盘剥克扣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对责任不落实、治理无成效、制度不健全、监管不到位的,坚决进行追责问责。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强化与政法部门的沟通衔接,对在侦的涉黑涉恶问题主动介入,精准查处“关系网”和“保护伞”,深入研究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发生的原因、特点和规律,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三、实施制度执行行动,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协助区委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制度,贯彻落实自治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践行“四种形态”实施办法,探索“四责协同”工作机制,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手册监督管理,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单位)细化和动态更新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每半年报告一次落实情况,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两个责任”落实。健全“两为主一报告”工作机制,自觉接受市纪委监委和区委领导,重大问题、重要工作、重大案件及时报告。强化对下级纪委在查办案件、监督监察等工作中的领导和指导,切实推进双重领导落实落稳。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构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查办案件、工作考核、重要事项报告等管理制度,试行“清单+台账”责任落实模式,要求驻在部门完善责任清单,派驻机构建立监督台账,推进派驻机构改革,推动派驻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迈进。探索建立乡镇监察办公室与农经、城建、民政、安监等基层站所的横向联系协调机制,完善乡镇监察办公室与区纪委监委、巡察机构、村监会之间的纵向联动机制,促使各方面监督力量同向发力。探索建立村级(社区)“三务”公开日制度,要求村(社区)党组织每月固定一日以多种形式向群众公开党务、村务、财务,让群众监督形成常态,让有权者用权不任性。

  四、实施构建监督网络行动,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

  履行纪委监委监督专责,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强化对各级党组织履行“两个责任”的监督,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聚焦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方面问题,充分运用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坚持做到“一书三送”,督促各级党组织严肃整改、完善制度机制。加强信息化监督平台建设,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深入贯彻落实问责条例,通过依规依纪依法问责、精准科学问责、合理有效问责,层层传导压力。强化日常监督,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精准把握政策策略,依规依纪依法分类处置,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综合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谈话函询和参加民主生活会等多种方式,夯实日常监督工作基础。注重发挥审计、财政等职能部门监督作用,强化财政资金和公共资源使用的监督管理。发挥“互联网+小微权力”清单监督制度作用,构建群众监督、村监会监督、上级部门监督的三级监督体系,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各项工作的监督。强化干部监督,坚持纪在法前、纪比法严、纪法贯通,健全完善廉政档案,深入分析全区政治生态状况,紧盯权力运行各个环节。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实施容错纠错,既防止问责不力,又防止问责泛化和简单化。建立“1+N+1”工作机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干部澄清正名,对诬告陷害典型案例进行宣传,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五、实施“四风”纠治行动,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坚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深化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严肃查处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突出问题,密切关注隐形变异、改头换面、明减暗增等“四风”问题新动向,以及在专项治理、“回头看”期间虚假整改的老问题,严肃“一案双查”,重点追究领导责任。坚决纠治“四风”问题,对在扫黑除恶、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生态环境整治等重大决策上,在为基层减负、减税降费等重大工作中,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问责。严查享乐、奢靡问题,坚守重要节点,防范和查处分批多地操办婚丧喜庆、借培训之机绕道旅游、不吃公款吃老板、收送电子红包等隐性变异问题,对节日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快查严处、通报曝光。重点从“关键少数”抓起,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各级领导干部发挥“头雁效应”,层层传导压力,保持常抓态势,让“四风”问题无处遁形。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推动形成良好党风政风,引领形成淳朴民风社风,带动全社会形成时尚新风。

  六、实施巡察利剑行动,提升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吴忠市巡视巡察会议精神,紧扣“六围绕一加强”、“五个持续”、“四个落实”,围绕“三个聚焦”,不断推进巡察工作向基层延伸。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政治巡察主线,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准确把握政治巡察的内涵和要求,重点围绕民生领域、脱贫攻坚、教育医疗、生态环境方面,聚焦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建设及巡察整改方面情况开展巡察,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地生根。统筹推进巡察工作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完成3轮对14个单位进行巡察,在对机关部门进行巡察过程中结合业务职能职责,选择5至10个与业务联系紧密的村进行“回访”督查,开展点穴式巡察,确保巡察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督促整改落实不断提升成果运用,坚持“双反馈”、完善“双报告”、落实“双公开”,强化“四张清单”,细化整改举措,梳理问题台账,完善整改台账,建立对账销号机制,狠抓日常监督,夯实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七、实施纪律审查监察调查行动,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提高治理腐败效能。突出惩治重点,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坚决查处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紧盯扶贫、民生、教育等领域,坚决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等领域的腐败。加大对医疗机构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推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坚持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剖析,坚持追根溯源、研究案发规律、深挖问题根源,查找制度漏洞,推动乡镇、部门(单位)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监管漏洞。做深做实同级同类干部的警示教育,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正风。编印“利通纪检监察通讯”,及时总结和公开动态,形成社会共鸣,起到预防教育惩戒作用。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组织全区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开展“领导干部廉政警示教育日”活动,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廉洁从政。

  八、实施提升能力行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强化纪法思维、制度意识,着力提高履职尽责本领,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主力军作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建质效提升年”活动,促使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增强斗争精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建设,开展“制度规范建设年”活动,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自我监督管理体系,促进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在监督和约束下行使权力。建设覆盖全区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建立案件监督管理保障制度、安全文明办案“三查”机制以及纪检监察干部月例会、季度案卷互查互评、案例剖析制度,提高监督执纪执法质效。认真落实全员培训制度,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自治区、吴忠市纪委监委组织的各项培训,举办利通区纪检监察干部综合业务培训班,不断提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实施“双联双带”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指导,提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运用制度能力。强化对自身的监督,聘请特约监察员,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严肃查处系统内违纪违法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做到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同志们,新使命呼唤新担当,新时代需要有新作为。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吴忠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奋发进取、砥砺前行,更好发挥保障和促进作用,努力为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美丽新宁夏、为利通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懈奋斗!

  名词解释

  1、从严治党“三个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问责清单。

  2、“六围绕一加强”: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情况,进行全面政治体检,加强对上届巡视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五个持续”: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持续纠治“四风”问题,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四个落实”: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审计、主题教育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3、“双反馈”:坚持将巡察发现问题及时向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和区级分管领导进行“双反馈”;“双报告”: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方案和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四张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清单、责任清单、追责清单;“双公开制度”:坚持将巡察发现问题和巡察整改情况在规定期限内,既向党内进行通报公开,又向社会进行公开;“一个督查”:在每轮巡察结束的同时,对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回访”。

  4、“阳光审理5+”工作法:“学习+沟通”,做好纪法衔接;审核+执行”,明列任务清单;“制度+调训”,规范办案流程;“会商+审议”,保证案件质量;“四审+创新”,打造特色亮点。案件“四审”合一工作机制:区纪委监委立案案件审理室直接审理,乡镇及两区立案案件审理室提级审理,区直部门立案案件审理室协助审理,以及派驻纪检监察组交叉审理;案件“双把关”:镇区案件移送前由纪检监察室预审把关,后由审理室审核,通过后方能办理受理手续。

  5、“三三三模式”:践行以案促改常态化建设,走好三条路(一案一析、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把好三条线(把好纪律红线、把好责任纲线、把好法律底线)、树立三个意识(树立纪律意识、树立法律意识、树立整改意识)。

  6、“互联网+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监督制度:制定42项权力清单,绘制42张权力流程图,开通廉洁公众号监督权力运行各个环节,以“两公开一监督”切实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

  7、“四责协同”机制: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组成有机整体,在知责、履责、督责、述责、问责中形成完整的责任闭环体系。

  8、“一书三送”:纪检监察建议书既送发案单位,又分别抄送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

  9、“三个区分开来”:即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10、“1+N+1”工作机制:一个诬告陷害问题线索,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共同发力,向社会(个人)公开正名1起。

  11、安全文明办案“三查”机制:查程序、查文书、查时限。

  12、“双联双带”制度: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科室主任分别联系乡镇、部门,以老带新、以案代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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