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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通区纪委监委干部学习制度

稿件来源:利通区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02-23 16:54:38

  一、每周一上午8:50委机关组织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60分钟。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

  二、办公室要按上级要求和区委安排的学习内容,制定相关学习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集中学习包括开展专题讲座、讨论交流、观看视频资料等;个人自学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余认真开展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素质修养;干部要结合宁夏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认真开展在线学习。

  四、强化日常学习交流机制,提倡班子成员、科室主任、业务骨干开展专题辅导讲座。

  五、按照上级纪委监委培训工作安排,派员外出学习培训。学习结束后,参学人员要在委机关集中学习时就外出学习情况和体会进行一次专题汇报,共享学习成果。

  六、开展学思践悟,严格按照学习计划和学习内容,认真记好学习笔记,定期撰写心得体会,积极开展讨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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