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利通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支部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29日至6月17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支部开展了巡察,7月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公开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存在的问题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扎实的问题。一是精心制定理论学习计划。科学谋划支部理论学习内容,在坚持年初制定的学习计划之外,及时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的指示精神、重要讲话补充到学习计划之中。二是理论联系实际学。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与机关事务管理、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公共机构节能、垃圾分类等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用理论知识指导机关事务工作。三是建立学习常态化制度。中心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等纳入干部学习日常考核内容,严格按照学习计划有序进行。每周一早上坚持理论、业务学习1.5小时,每周四坚持夜学2小时,每季度由办公室安排专人对干部理论学习笔记和学习强国学习情况进行检查。
2.关于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中心党支部严格按照《利通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督查考核办法(试行)(吴利党办发〔2018〕116号)》,认真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成立以中心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党支部主体责任和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好把导向、管阵地、强队伍的责任。二是加强意识形态学习教育。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上级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有关重要文件11次,悬挂宣传标语28条。三是全面落实网络舆情工作。将网络舆情信息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高质量完成网络舆情评论任务。
3.关于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各级党委重要决策部署不够深入的问题。首先,针对领导班子落实上级决策执行力不强,政府机关内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落实不力,一是制定印发了《吴忠市利通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全区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推进会暨培训班1次。在机关大院率先开展“以袋换袋、积分兑换”模式的垃圾分类工作,设立垃圾分拣点及积分兑换点,制作了垃圾分类小程序,设立了垃圾分类台账,与新丝源纺织有限公司签订了垃圾回收合同,安排3名专职人员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机关大院垃圾分类工作,为在全区公共机构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起到了示范表率作用。二是积极开展全区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联合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下发《关于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的通知》,按照2020年完成20%创建任务的目标确定了区委办、发改委等14家单位进行创建。目前已完成申报资料的初审上报和自验工作,等待吴忠市、自治区验收。其次,针对相关文件学习宣传不够扎实、贯彻落实不够深入方面,将要求学习篇目一并纳入党支部和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利用干部例会、主题党日等学习时间有序安排学习。
4.关于履职尽责不到位的问题。针对委托乡镇管理的公务用车,跟踪检查不及时,缺乏车辆监管以及制度物业管理监管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利通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充分利用全区公车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强乡镇委托管理车辆的监督管理。对所有委托车辆管理使用进行实地检查,每周利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用车信息服务平台对所有管辖车辆的使用轨迹进行跟踪、抽查两次,根据检查和信息平台抽查情况印发了《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进一步加强乡镇委托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确保了各用车单位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管理使用公务车辆,坚决杜绝公车私用、违规停放及不按规定申派等问题的发生。二是严格按照《利通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物业保洁人员管理制度》要求,切实加强3号、4号办公楼公益性岗位保洁人员日常监督、考核和评价工作,制定每日保洁检查表,坚持每两小时跟踪保洁一次,每周组织各区域物业责任人对机关大院各公共区域开展环境卫生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机关大院各办公楼及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三是针对机关大院3号、4号办公楼开水用量不够用问题,专门召开中心会议研究部署,分别在3号楼、4号楼各加装了一台商用净水机,有效解决了干部职工开水用量不足问题。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5.关于“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力的问题。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重大事项决策范围、议事程序、事后问责等工作要求,严格按照会议程序进行民主决策,确保决策事项人人发言、事事表态,真正做到各类事项决策规范,记录真实,档案资料规范齐全。截至目前,研究重大事项及大额资金使用共56次,研究职工使用3次,各类事项决策规范有序。
6.关于财务制度管理不严格的问题。一是针对2017年财务凭证支付2016年大院4号楼维修改造工程增加水暖维修等项目增加监理费无补充合同,支付依据不充分,已联系当事负责人和监理公司完善了监理费补充合同事宜。二是加强财务制度的管理和学习。我中心全体人员尤其是领导班子及财务人员自觉学习财务相关制度,严格执行财务支付各项规定,2000元以上支出均召开中心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切实加强内控管理,积极主动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工作中时时向财政、审计部门请教,严格按照中心支付管理制度落实各项支付业务,坚决杜绝以上类似问题的发生。
7.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严的问题。一是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落实“一岗双责”,按要求和程序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分级提醒谈话制度。目前已分别开展班子成员之间和领导、干部之间提醒谈话每人2次,做到随时发现干部思想动态、岗位职责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随时提醒教育。二是切实加强干部队伍管理。严格执行机关工作纪律和干部请销假制度,由中心副主任亲自负责干部签到工作。通过学习《战役模范》、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各省市机关事务管理的工作经验等,使全体干部职工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作风都得到了大大提升,锻炼出一支守规矩、能吃苦、讲奉献、敢担当的机关事务后勤保障队伍。三是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党性修养。充分利用每周例会、主题党日等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理论素养,开展理论学习测试等。四是提高廉政教育重视程度,于9月10日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观青铜峡市廉政教育基地,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政务处分条例》,并就区纪委关于我中心公车服务中心人员违规的问责决定向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警示教育,围绕问责内容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开展交流讨论,进行了自我警醒,达到了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警示效果。
三、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存在的问题
8.关于党组织建设制度落实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机关党建“三强九严”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各项程序,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带领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在机关后勤保障、创城志愿服务、脱贫攻坚任务中展现作为,体现担当,发现优秀人才。将理论学习、思想教育延深到全体职工,通过学习党史、国情、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等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向先进学习、向榜样看齐,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截至目前,已收到公车服务中心一名驾驶员递交的入党申请书,党支部已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程序,与其开展两次谈话,从强化思想政治、坚定理想信念、发挥模范作用等方面给予教育、引导和培养,考察合格将确定为积极分子进行继续培养。三是支部书记积极主动与干部职工谈心谈话,除工作之外注重关心干部职工的思想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消除思想上的包袱。今年开展集体谈心谈话5次,加强党务干部业务知识学习,积极参加组织部门举办的各类党务知识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党务干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规范了支部会议、党员大会等会议记录;采取观看视频、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学习交流讨论等形式丰富主题党日活动,目前共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0次,其中:外出参观学习3次,开展志愿活动2次;进一步规范党员教育管理全程纪实手册,全程跟踪记录支部党员理论学习、职责履行、民生服务等情况。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利通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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