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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巡察

利通区:加强统筹协调构建巡察监督融会贯通新格局

稿件来源:利通区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0-10-28 11:47:31

  今年以来,利通区探索整合监督力量、共享监督成果,完善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等党内监督力量融合,解决了领导机制、统筹责任、联动机制、联动保障环节畅通,形成巡察监督工作新格局。督促被巡察单位整改问题1181个,整改率达98.3%。村(办、社区)整改问题803个,整改率达91.98%。

  强化政治监督,形成监督合力。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对中央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在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学习、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的同时,在区委常委会上传达学习,区委书记坚持把巡察工作做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管党重要抓手,严格落实《市县区党委书记听取巡察汇报情况报备制度》《利通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试行)》,紧密结合巡察开展实际,研究提出与巡察工作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的具体举措,增强贯通意识、树立贯通导向,扎实推进巡视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

  增强担当有为,落实主体责任。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巡察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以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为主,审计、信访等部门协助的巡察整改监督责任。区委巡察办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统筹协调、跟踪督促职能,制定问题清单,区纪委监委和区委组织部、宣传部等相关部门建立巡察成果运用管理台账,及时对账销号,协助督查督办。各部门通过强化专项检查、工作报备、考核约谈等方式,有效推动下级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构建责任明确、制度更加健全、督查督办有力的巡察整改工作机制,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组织科学有效,健全反馈机制。建立巡前通报机制,每轮巡察前结合本部门掌握情况,主动向区委巡察组通报被巡察党组织相关工作情况,指出被巡察单位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及风险点,为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打下良好基础。落实巡察情况“双反馈”机制。坚持每轮巡察情况向区级分管领导通报制度和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视情况汇报后,向被巡察党组织进行反馈,形成整改合力。建立整改成效评价机制,把整改成效评估结果作为年度效能考核的重要依据和筹划新一轮巡察、安排巡察“回头看”的重要参考,适时总结推广经验,指导巡察整改工作。(利通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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