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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巡察

利通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稿件来源:利通区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0-12-31 14:40:35

  一、在关于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方面

  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进行了整改,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年度工作重要内容,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二是强化党组织建设,制定了《利通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工作规则》,明确了党组会职责。三是重新制定了《关于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等重要内容作为重点工作内容写入文件中,并结合自治区下达任务和利通区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吴忠市利通区林业和草原“十四五”规划》和《吴忠市利通区“三北”六期工程规划》等编制工作。

  针对“履行主责主业服务区委政府中心工作还不够扎实”的问题进行了整改,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对管护到期项目,已于8月21日下午召开局党组会议进行了研究部署,重新公开招标管护单位,并于11月10日完成了管护招投标工作,目前管护工作正常开展。二是对10个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也在8月21日下午召开的局党组会上进行了研究部署,安排招标工作,明确分管领导、站室责任和完成期限。截止目前,10个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已全部完成。

  针对“落实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力度不够大”的问题进行了整改,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于9月22日下午召开了局党组会议,研究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通知》并印发执行。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11月30日邀请吴忠市委党校刘婷讲师对《民法典》进行了专题辅导讲座。三是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工作中,严格依法履职,认真审核,严格执行案件办理规程,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权。

  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的问题进行了整改,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认真学习中央、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增强领导干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9月27日邀请吴忠市委党校副校长高明举同志作了《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思路新要求》的专题辅导讲座。二是分别于9月22日、11月20日局党组会上研究部署了今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了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12月10日党组会上听取了全年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加强网络舆情监管工作,10月份,与联通公司签订了“沃舆情通”系统平台服务采购协议,经常性地开展网络舆情监管、监测,及时排除网络风险,确保网络安全维护。四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民主生活会及效能目标考核,推动意识形态工作有效落实。五是创新学习方式,丰富学习内容。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开展专题学习教育,进一步凝聚共识,切实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

  二、在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针对“机构改革后事业单位责任落实力度还不大”的问题,做如下整改情况说明:一是由于调查监测中心是2019年2月党政机构改革后,原利通区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职能调整后成立的副科级事业单位,2020年6月9日收到利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吴忠市利通区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而原利通区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法人于今年5月被组织调整任命到利通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副局长,调查监测中心法人至今未任命,因此无法办理机构信用代码、无法启用印章。二是我局接到巡察反馈意见后,积极向区委组织部汇报了相关情况,恳请区委尽快配备调查监测中心法人,以便开展下一步相关工作。三是待调查监测中心法人经组织任命后,我局将立即办理机构信用代码证书,立即启用调查监测中心印章,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针对“党组班子成员履职尽责还需进一步强化”的问题进行了整改,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加大完善力度。对卫片处理不到位图斑,已于9月25日整改完善手续后,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西安督察局进行核定,目前已全部完成。二是加大问责力度。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已在局党组会上进行了通报批评,并由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加大工作力度。通过警示教育、法治教育等手段,教育干部职工在今后工作中,坚决杜绝问题整改不到位、数据填报不实、报表未签字盖章等事件发生。

  针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进行了整改,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要求财务人员切实加强对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学习,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管理规定和程序。二是完善了我局采购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三是对2018年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实施的封山育林项目整改情况已向审计局作出书面说明。

  三、在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针对“抓基层党建力度还不够”的问题进行了整改,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强化党组书记和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组会,落实“三重一大”,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专题研究安排部署党建工作。二是加强党建工作指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传达学习有关会议精神,认真完成规定内容。三是传导党建工作压力。党组书记每年参加支部活动不少于4次,定期指导支部工作,提高支部党建工作水平。开展党建述职评议,支部书记每半年向局党组报告工作1次,要求党务干部严格按照规定填写完成2020年《机关党建工作一本通台账》,进一步压实抓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四是加强党建工作督查。局党组书记每半年对支部党建工作督查一次,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将督查结果纳入年底效能目标考核。

  针对“组织生活不严肃”的问题进行了整改,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围绕增强党性、提高素质的目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宗旨意识,组织党员干部进行自查,并签订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承诺书,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二是按照区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规定:“评定为‘优秀’的党员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2019年期间我局党员总数35人,2019年年终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时评选出优秀等次党员10名,并没有超过三分之一,也没有进行表彰奖励。三是已于8月21日召开局党组会研究重新修订完善了“7+X”主题党日活动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动作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为此,局党组书记对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进一步压实党建工作责任。

  针对“对基层干部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进行了整改,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由于利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吴忠市利通区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规定:我局共下设6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包括1个调查监测中心和5个中心国土所。因此,我局所属5个中心国土所与10个乡镇林业站未进行合并工作。巡察反馈意见后,经请示区委组织部和区委编办同意后。我局于12月10日召开党组会,决定按乡镇将5个中心国土所和10个林业站合并成立10个自然资源所,促使形成工作合力。二是我局2019年制定的《党员(干部)考核“积分推优”制度》试行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实际工作,故未进行推广,但没有明确要求废止。为此,我局已于12月4日召开党组会,废止了《党员(干部)考核“积分推优”制度》,按照区委组织部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对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平时考核的要求,我局分别制定了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推行季度绩效目标考核工作。三是按照区委安排部署,我局深入开展了“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发挥“政治引领、组织协调、服务指导”三个作用,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在思想认识上、能力提升上、作风建设上、服务民生上”四个融合,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自然资源干部队伍。

  针对“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有差距”的问题进行了整改,整改完成情况如下:一是组织学习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目标责任制。党组及时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三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安排2次在党组会上听取分管领导落实“一岗双责”情况汇报,站室负责人每半年向分管领导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四是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提醒约谈,并在党组会上进行了通报批评,以强有力的问责推动工作落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及时向中共吴忠市利通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反映。

  联系电话:0953-2135363

  电子邮箱:ltqlyj777@163.com

  来信请寄:吴忠市利通区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75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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