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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巡察

巡 察 公 告

稿件来源:利通区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03-08 11:07:55

  根据利通区委安排部署,自2021年3月上旬至4月下旬,开展第十一轮巡察,对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退役军人事务局、民政局党组织进行巡察(延伸7个社区开展基层社区治理专项巡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利通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

  二、巡察的主要内容

  巡察组按照“三个聚焦”要求,监督检查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等工作情况,重点突出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加强党组织建设、意识形态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方面内容。具体是: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两个维护”情况;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各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情况。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重点了解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情况;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情况。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重点了解党组织建设情况,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

  (四)重点了解对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督导及“回头看”反馈问题、中央宗教工作督查反馈宁夏宗教领域问题、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问题、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吴忠市委、利通区委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指出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五)重点了解被巡察单位对区委、区政府2021年安排部署承担的中心重点工作落实进展情况。

  (六)其他需要了解掌握的问题。

  三、巡察分组

  第一巡察组:

  组  长:闵国胜     副组长:  杨茂林   李春林      

  巡察单位: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

  信访举报电话:17752377601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电子信箱:ltqxczu1@163.com

  第二巡察组:

  组  长:官民     副组长: 李驷春  马希东  

  巡察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民政局(含延伸7个社区)

  信访举报电话:17752377602(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电子信箱:ltqxczu2@163.com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巡视工作办法》和《中共吴忠市利通区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基层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线索。巡察期间,群众反映问题可通过写信、打电话、发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与相关巡察组联系,巡察组在被巡察单位设有举报联系信箱,书面反映材料可投至信箱或写信寄至:利通区朝阳东路131号利通区政府院内4栋一楼东117室(请注明需要转交的巡察组)。

  邮编:751100

  中共吴忠市利通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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