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区纪委
首页 > 巡视巡察 正文

巡视巡察

利通区统计局党支部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稿件来源:利通区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05-11 15:26:10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十轮第二巡察组于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1月27日对统计局开展巡察工作,12月21日,巡查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成效不明显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不扎实,学用结合不紧密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利通区统计局党员干部学习计划》,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形式,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学习。目前,党支部集中学习、交流讨论3次,达到11个学时,干部集中学习14次,达到41个学时。二是将中央《意见》《办法》《规定》作为党支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题学习、交流,对学习内容进行测试,并通过年报会、定期报表部署会等形式对全区统计系统统计人员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培训。三是开展统计大调研、大走访活动。不定期加大对统计基础

  薄弱的企业指导力度,主动发现企业在统计报表指标理解不透彻、统计台账数据关联性不强方面存在的问题,截至目前,已调研走访服务业企业15家,工业企业31家,商贸流通企业12 家,投资项目5个,并对2021年第一季度全区经济运行态势进行研判分析,撰写一篇有深度的调研报告。

  2.执行区委关于统计工作部署不到位

  (1)落实区委关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组成工作专班深入企业,建立完善统计电子台账,目前全区“四上”企业电子台账建立率已由过去不到10%提高到20%。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3场191人次,切实提升统计人员依法依规统计的责任意识。二是制定《2021年统计执法检查和数据质量核查工作计划》,因统计工作特殊性,3月份月报、季报结束后,将组织开展数据核查工作。三是建立健全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和统计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结果报告制度。对在统计数据上报、查询、审核过程中发现数据波动幅度大、与实际经营情况有出入的企业,适时随机进行统计执法检查。

  (2)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民法典》,联合团区委开展了“法制新时代•聚焦民法典”主题党日活动,邀请利通区检察院检察官作“新时代的人民法典”专题讲座。二是调整充实了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组织机构,对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积极开展统计法进企业活动。三是结合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实际,做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开展对2019年,2020年统计执法案件回头看,进一步查漏补缺,完善统计执法依法行政流程。

  3.统计服务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紧扣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各专业对2020年产业发展、行业生产领域情况进行多角度分析研判,撰写了7篇高质量的统计分析和4篇统计专报。二是研究制定《关于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举办全区2020年统计年报和2021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暨法律法规培训会,涵盖农业、工业、能源、商贸、房地产、建筑业、服务业等领域,切实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技能和诚信统计意识。

  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及时召开支部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第一季度意识形态工作,并对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进行分析研判,撰写出《统计局关于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分析研判情况的报告》。二是强化意识形态的理论武装。先后组织党员干部进行意识形态专题学习两次,并进行座谈交流、知识测试。举办了3月份“主题党日”支部书记讲意识形态专题党课。三是定期对网络舆情进行分析研判。坚持月度数据公开发布前组织对经济发展数据发布风险进行评估。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利通区统计局网络风险评估预案》。四是在开展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准备工作时,及时提醒督促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对照检查材料和述职报告中。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有差距,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

  5.财务支出不严谨。存在无采购预算购置大额物品、公务卡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由分管领导对时任财务人员进行提醒约谈。二是对2020年所有财务手续开展专项清查,对支出手续不完整、不规范的立即整改,健全手续,目前已对2020年财务支出凭证进行了全面规范完善。三是进一步加强规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机制,财务支出达到5000元以上事项,必须经局务会或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方可支付。四是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反面警示教育案例2次,观看了《执法犯法的法院院长》,强化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压得不实

  6.党建工作开展不严不实

  (1)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四个清单”未按照要求集体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将学习作为党员干部发展的第一要务,积极深入3家企业进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让党的政策及时惠及企业发展。二是坚持上会前广泛征求意见、充分酝酿沟通,坚持“三重一大”事项全部提交支委会、局务会决定研究,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三是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起草2021年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四个清单”初稿,并提交支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付诸实施。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支部书记未与支部委员开展谈心谈话的问题,由支部书记在2020年度民主生活上开展自我批评。对对照检查材料没有按照要求的“五个方面”进行剖析的3名党员,在2月份主题党日活动上进行点名批评教育。二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明确基本要求,方法步骤,时间安排,认真对待组织生活会集中学习、谈心谈话、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落实等各个环节,坚决杜绝走过场;三是规范谈心谈话程序,制作谈话表格,明确谈话对象、谈话时限,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打好基础。四是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按照党员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支部评议等环节,开展了2020年度党员民主评议工作。五是2020年12月份主题党日严格落实“7+X”活动要求开展,2021年的主题党日落实区委组织部“3+X”活动要求。

  (3)支部成立程序不合规。2019年支部选举大会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选举支部书记、副书记及各委员,未进行票决

  整改情况:一是党务干部刚上任业务不熟,向区委第二巡察组做出说明,二是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将《条例》中第五章、第六章要求落到实处;三是按要求到期开展支部换届选举,严格按照《支部工作条例》规定程序采取票决方式依法依规选举支部书记、副书记及各委员。

  (4)预备党员转正档案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查漏补缺,积极与区直机关工委相关工作人员沟通联系,迅速完善了预备党员转正档案资料。二是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学懂弄通利通区机关发展党员工作流程清单,严格党员发展流程,确保党员发展程序规范、记录完整。

  7.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压得不实。党支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识不足,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利通区统计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案》、《2021年利通区统计局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及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明确班子成员责任,每半年汇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每月对清单责任进行销号。二是按照《纪实手册》要求,详实记录工作开展的时间、地点、内容、结果等情况。三是严格落实廉政勤政分级提醒约谈,支部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干部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廉政分级约谈,重点对党员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和贯彻执行《统计法》等方面问题进行提醒性谈话。

  下一步,区统计局党支部将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切实巩固整改成果。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区统计局党组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953-2667179

  电子邮箱:ltqtjj@163.com

  来信地址:利通区朝阳东街131号4号楼利通区统计局

  邮编:751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