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巡视公告
按照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1年12月5日至12月31日,自治区党委将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巡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视对象
吴忠市利通区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
二、巡视内容
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指示以及党中央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强化政治巡视“再监督”定位,聚焦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围绕被巡视党组织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决策部署情况、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情况、各类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自查抽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在查找背后存在的政治问题、责任问题、腐败问题,把严的主基调贯彻到底。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对发现的共性、深层次问题加强分析研究,为深化改革提供参考,促进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三、巡视组负责人
组 长:雍万祥
副组长:王彩琴
四、巡视组联系方式
巡视期间值班电话:18409511833(接听时间为8:30-18:00),电子信箱:nxxs3a@163.com。
巡视组在利通区政府(朝阳东街111号)、如家酒店(吴忠街心广场店)分别设有举报联系信箱,书面举报材料可投至信箱或邮寄至:银川市0039号邮政信箱(自治区党委专项巡视组收),邮编:750001。
巡视组接受信访和举报的时间为2020年12月5日至12月31日。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自治区党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巡视对象有关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特此公告。
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
2021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