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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巡察

吴忠市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区委涉粮问题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稿件来源:利通区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2-03-28 00:00:00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15日至12月10日,区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对全区开展了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并形成巡察反馈意见,于12月20日向区发展和改革局进行了专题反馈。目前,反馈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做到长期坚持。现将整改落实情况向社会公开,请予以监督。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抓好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把整改反馈意见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提高粮食安全意识的重要契机,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全面细致地研究安排整改工作。成立区发展和改革局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吴忠市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整改方案》,研究集中整改阶段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制定了22条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2022年2月10日召开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意见,再次明确了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进一步增强了做好粮食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增强紧迫感,直击问题抓细抓实整改

  (一)关于“落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不到边、不到底”方面

  共涉及两个方面3个问题,制定工作措施8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与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的问题。

  关于“理论政策学习不深入”的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落实常态化学习机制,及时学习中央及各级农村工作会议、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研究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粮食生产、流通、储备等方面政策及粮食购销领域法律法规,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理论武装。共组织理论中心组粮食专题学习4次,组织干部集中学习粮食安全相关知识7次;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纳入全局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教育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干部职工撰写粮食安全心得体会15篇,开展粮食安全业务知识测试3次。

  关于“条例法规学习与工作实际结合不紧密”的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围绕企业参与应急成品粮承储意愿、政府储备粮管理、粮食质量检测监管、粮食安全保障机制等方面,开展入企入户走访调研;于2月10 日组织召开涉粮企业座谈会,与企业负责人深入沟通交流,重点了解全区粮食生产供给、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粮食市场保供稳市、粮食产业提质增效等方面的情况,全面掌握我区粮食安全现状。二是结合利通区实际,印发了《吴忠市利通区粮食安全保障管理办法(试行)》《吴忠市利通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修订)》《吴忠市利通区储备粮暂行管理办法》《利通区粮食应急预案》《利通区应急成品粮储备管理制度》5项办法制度,制定了《利通区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三是将粮食购销领域法律法规列入全局“八五”普法学习内容,开展粮食安全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培训。局内开展粮食法律法规知识测试3次,组织涉粮企业负责人粮食安全法律知识测试1次。

  2.针对“粮食安全主体责任还需持续强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出台了《吴忠市利通区粮食安全保障管理办法(试行)》《吴忠市利通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修订)》及《吴忠市利通区2022年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更好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二是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按照区委效能目标考核要求,对15个部门、乡镇开展了年度粮食安全责任考核评分,并已将考核结果纳入区委效能目标综合评价体系。三是增强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制定《吴忠市利通区2022年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进一步稳定全区粮食生产。四是强化宣传教育。在多彩利通、政府门户网站等融媒体开展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公益宣传,并制作《粮食流通管理条例》1000册,深入乡镇、涉粮企业及粮食应急网点进行广泛宣传,扩大社会知晓面。

  (二)关于“储备粮监督管理不严格、不规范”方面

  共涉及三个方面5个问题,制定工作措施11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针对“粮食承储企业招标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关于“应急成品粮承储企业招标手续把关不严格”的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应急成品粮油储备管理办法》规定,对粮食储备服务采购项目进行严格自查,重点对评标办法、招标程序、采购内容等方面全面排查,针对缺失的招标资料补充完善,并将储备粮承储合同进行了公证。二是强化国家、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招投标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已开展招投标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1次、业务知识测试5次。

  关于“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整改。制定整改措施2条,已完成整改2条。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应急成品粮油储备管理办法》规定,对我局与宁夏中桦雪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签订的6份储备粮承储合同进行公证,并制作公证书。

  4.针对“储备粮专储作用未充分发挥”的问题。

  关于“储备粮管理工作机制不健全”的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吴忠市利通区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实现储备粮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二是对丧失储存条件的宁夏红双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取消其储存资格,并按政府采购程序重新确定了法福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少武粮油有限公司为承储企业,落实承储任务。三是强化承储企业原粮收储,夯实应急成品粮储备基础;四是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承储企业自觉履行粮食安全主体责任,监督企业始终确保承储数量达到要求。加大实地检查频次,每天对储备粮库存进行现场核查清点,并对企业的保管统计账、仓垛记录表等进行认真核对,确保储备粮管理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经3月16日至3月29日持续督查,结余库存全部达到任务要求。

  关于“政府储备成品粮专垛储存不到位”的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严格规范企业储备粮专区设置,督促企业将储备粮与经营性成品粮分开放置,并设置储备粮专区专垛标识线,保证储备粮专库专区专垛储存。对法福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专储标识设置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现场纠正,并已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5.针对“成品粮质量检测体系还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督促各涉粮企业特别是政府储备粮企业严格执行质量管控相关规定,定期开展常规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检验,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食品安全指标检验。吴忠市少武粮油有限公司在完成食品监督5项常规检测外,委托专业质量检测机构对承储的400吨小麦粉进行铅、汞等13项食品安全检测,经检测所有指标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同时该企业已对自检室进行了提升改造,整治室内外环境,落实自检专职人员,强化业务学习培训,不断提升产品检验能力。二是先后三次与吴忠市粮油产品质量检验站进行协调对接,邀请其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开展区域内粮食质量检测。三是联合市场监管局对承储企业对检测设备进行检查,现场对中桦雪设备未及时年检现象进行了批评处理;督促少武粮油有限公司对产品质量自检室进行提升改造,整治室内外环境,落实自检专职人员,强化业务学习培训,不断提升自检能力。四是少武粮油有限公司、法福来科技有限公司已与吴忠市质量计量和食品检验中心签订协议,委托其定期开展企业储备粮的常规质量检验、现场技术指导、业务咨询服务等。

  (三)关于“落实区委常委会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第四次会议决定事项”方面共涉及1个问题,制定工作措施3项,已完成整改。

  6.针对“解决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核增事业编制1名,专项用于加强粮食领域监督执法工作力量;进一步梳理权责清单,对岗位设置和人员配置进行优化调整,设立了粮食和物资储备综合岗、执法监督、物资储备、项目管理4个岗位,调配4名工作人员履行粮食和物资储备职责,调整2名投资管理执法人员为粮食行政执法人员;申请财政拨付10万元粮食工作专项经费,用于粮食执法监督、价格监测、储备粮管理等工作。

  三、持续整改巩固成果,全力抓好下一步工作

  (一)在思想上继续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和重大举措作为行动指南,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对粮食安全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对粮食安全工作的要求,时刻绷紧粮食安全这根弦,推动整改任务见行见效,把巡察整改成果真正落实到各项粮食安全工作中,开拓创新,务实苦干,以高质量整改工作成效促进全区粮食安全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在措施上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坚持目标导向,对照整治任务和时间节点分类推进,全面梳理整改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所有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三)在机制上继续保障整改成效。以此次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找差距、补短板、促提升,在粮食安全工作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和督促指导上坚决不放松,切实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及时向中共吴忠市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反映。

  联系电话:0953-2666517

  电子邮箱:ltqjfj@163.com

  来信请寄:吴忠市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

  邮政编码:751100

  中共吴忠市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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