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巡察公告
根据利通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20日至5月25日,开展五届利通区委第四轮常规巡察,对上桥镇、胜利镇、金星镇进行巡察,并延伸巡察所辖村(社区)党组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第一巡察组
组 长:马林忠
副组长:杨茂林 齐鹏伟
巡察对象:上桥镇党委及所辖村(社区)党组织
联系电话:17752377601
电子信箱:ltqxczu1@163.com
第二巡察组
组 长:马自强
副组长:吴学华 马利军
巡察对象:胜利镇党委及所辖社区党组织
联系电话:17752377602
电子信箱:ltqxczu2@163.com
第三巡察组
组 长:马学军
副组长:艾永峰 李驷春
巡察对象:金星镇党委及所辖社区党组织
联系电话:17752373522
电子信箱:ltqxczu3@163.com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巡视工作办法》和《中共吴忠市利通区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利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处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利通区委巡察组在3月20日至5月25日期间受理信访举报,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08:30-18:00。
巡察期间,群众反映问题可通过写信、打电话、发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与相关巡察组联系,各巡察组在被巡察单位设有举报联系信箱,书面反映材料可投至信箱或写信寄至:利通区朝阳东路131号利通区政府院内4号楼五楼505室(请注明需要转交的巡察组),邮编:751100。
中共吴忠市利通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