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
注重协同联动 增强监督实效
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必须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专责监督为主干、基层监督为支撑、各类监督贯通协调为保障,持续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安庆师范大学纪委不断强化监督协助引导推动功能,积极协助学校党委健全完善贯通协同制度机制,压紧压实各类监督监管责任,不断增强监督的协同性、穿透性和实效性。
构建工作机制,健全责任体系。协助学校党委将完善监督体系纳入学校全面深化改革重点内容,牵头制定关于进一步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的实施办法,建立信息通报、问题线索移送、监督协同联动、监督结果共享、督促整改联动等9项贯通协同工作机制,明确了13个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清单,探索建立权责统一、贯通融合、运行高效的监督体系。定期召开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学校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听取各成员单位履行监督监管责任情况汇报,逐一点评指导,推动各责任主体知责、履责、尽责。建立“纪巡审”人才库,统筹调配监督工作力量,发挥专业人才监督优势。
搭建协作平台,联动开展监督。建立综合督查机制,学校纪委、组织、宣传、发展规划等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制定监督清单,每年开展2轮综合督查,深入了解各处室、各学院党组织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改革发展重点任务等情况,建立问题清单,在下一轮督查中跟进了解上轮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建立点题监督机制,学校纪委、财务、审计等部门围绕大事要事、廉政风险较高的领域,加强优势互补,联动开展监督。如,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中,联合开展违规吃喝集中检查,查处违纪案件。
推动信息互通,整合监督资源。强化“纪巡审”联动,高效共享信息和移送线索,推动力量优势互补、资源整合共享。学校纪委、巡察、审计等部门年初会商年度监督计划,明确各自监督重点和协同监督事项,强化项目统筹,减少重复交叉;针对巡察、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联合分析研判背后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提高移交问题线索质量。推动巡前培训,安排职能部门负责人围绕部门职责,宣讲监督重点、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为高质量开展巡察工作提供信息和资源支撑。制定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督办法,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在开展招标采购、招生考试、职称评审、项目评审等工作前,及时通报具体安排和风险防控措施,学校纪委根据工作需要实施嵌入式监督。
加强成果共用,提升治理效能。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通过案件剖析和梳理巡察发现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排查责任落实和职能监管存在的缺失,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有关部门、单位深化改革、堵塞漏洞、规范权力运行。如,针对一起受贿案件暴露出来的采购计划编制问题,学校纪委向案发单位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推动出台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制度。建立巡察整改联席会议制度,推动人事、教务、学科、科研等部门共同审核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增强巡察整改监督专业性、精准度。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通报“四种形态”运用情况,推动监督执纪与干部任用、考核等工作有机衔接。强化问责追责,严肃查处基建等领域失职失责问题,推动责任落实。(安庆师范大学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