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
有效规范监督小微权力
基层小微权力的规范运行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规范和监督小微权力运行,着力在明晰权限、公开过程、强化监督、源头治理上下更大功夫,推动基层监督与基层治理相贯通,让群众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
推动权力公开透明。系统梳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民政策落实、工程项目建设等群众关切事项,逐项制定小微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图,明确行使主体、操作步骤、办理时限。依托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村务公开栏等平台,全面公开权力清单、运行过程,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基层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加强对村级财务、征地拆迁补偿、惠民补贴发放等信息公示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公开反馈机制,提升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强化全程监督。将小微权力运行情况纳入巡察、日常监督重点,深化运用“室组地”联动、片区协作等机制,整合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力量,采取专项检查、巡察监督、提级办理等方式,聚焦惠农补贴发放、村级工程建设、集体资产处置等重点领域,广泛收集问题线索,着力发现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运用信息化手段,围绕高频事项、异常数据搭建监督模型,形成“问题预警—快速核查—分类处置—整改反馈”的闭环监督链条,不断提升监督的穿透力。
深化标本兼治。把查办案件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针对案件暴露出的共性问题和制度漏洞,及时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工作督办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项目审批、费用报销、村务公开等具体规定,细化自由裁量基准,压缩权力寻租空间。选取基层微腐败典型案例,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旁听庭审、观看警示片、编印忏悔录等方式,引导基层党员干部规范用权。深入挖掘本地红色文化、家规家训、乡贤文化中的廉洁元素,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廉洁文化品牌,营造崇廉尚洁、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郭鹏 作者系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