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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贯通协同 推动提质增效

稿件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6-05-14 12:13:54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在一体推进上下更大功夫,强化系统观念,加强联动配合,把各方面监督贯通起来,以全链条协作促进一体化治理。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要树牢系统观念,在推动系统集成、数据赋能、责任闭环上持续发力,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协同发力,不断增强监督的穿透力、精准性和实效性。

  聚焦系统集成,完善贯通机制。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指出,要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深化纪检监察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系统集成的核心在于打破条块分割、各自为战的局面,实现监督资源优化配置和监督效能整体提升。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各方面监督贯通起来,将分散的监督力量整合为一个有机整体,推动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健全统筹协调机制,纪检监察机关承担日常协调职能,包括监督计划的统筹安排、监督力量的统筹调配、监督成果的统筹运用,明确年度监督重点、时间安排和力量配置,避免重复监督、多头监督。建立健全制度化、常态化的协调平台,统筹调度各类监督力量,明确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措施配合、结果反馈的具体程序,推动各类监督从“单兵作战”走向“协同作战”,提升监督效能。强化程序衔接设计,系统梳理各类监督的程序规则,着力解决不同监督程序之间的证据互认、文书衔接和工作协同问题。整合基层监督力量,构建“室组地”联动、提级监督、交叉巡察等模式,推动基层纪检监察机构与乡镇审计、农经管理、村务监督等力量整合,形成“监督一张网”,解决基层熟人社会监督难问题,推动监督触角向基层末梢延伸。

  聚焦科技赋能,打破监督壁垒。监督贯通的深层次障碍在于信息不对称,不同监督主体各自掌握“信息碎片”,缺乏有效共享机制。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科技赋能作为强化监督贯通的重要支撑,推动监督信息从“孤岛”汇入“海洋”,以技术手段破解监督壁垒,让数据多跑路、监督更精准。加强纪检监察与财政、民政、市场监管、金融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打破部门壁垒和数据壁垒,通过搭建数据共享平台,汇集人口、资产、资金、项目等关键信息,为各类监督提供统一的数据底座,改变“信息孤岛”导致的监督盲区,为精准监督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发专业化、场景化的智能预警模型,运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对海量信息进行自动比对、关联分析、筛查异常、推送线索。强化分析运用能力,依托大数据平台,实现各类监督主体在同一数据平台上协同工作,充分发挥平台的数据查询、比对分析、预警推送、流程跟踪、结果反馈等全链条功能,基于历史数据建模,预判权力运行的风险点,揭示隐蔽的问题链条,为巡察、审计、人大执法检查等各类监督提供数据支撑,实现“带着数据去监督”。

  聚焦整改闭环,增强监督效能。监督效果最终要落到问题解决和完善制度上,纪检监察机关要着力打造“发现问题—移交处置—督促整改—完善制度”的全链条闭环,确保监督产生实效。做实线索移送反馈,建立线索移送台账和跟踪督办机制,明确移送标准、处置时限、反馈要求,形成“发现—移送—处置—反馈”的完整回路,建立线索移送质量评价机制,定期通报移送、处置和反馈情况,防止线索“一移了之”、石沉大海。强化以案促改促治,深入剖析典型案件,找出权力运行的风险点与制度漏洞,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整改建议,全程跟踪督办整改落实情况,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推动相关部门完善制度、规范用权,真正将监督成果转化为“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治理效能。压实各方监督责任,厘清责任清单,明确各类监督主体分别承担什么职责,建立健全监督责任落实情况考核评价机制。做到精准规范问责,依规依纪依法界定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坚决杜绝问责泛化,确保在有效传导压力的同时,又能保护干部履行监督职责的积极性,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韩蓉荟 作者系辽宁省铁岭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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