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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稿件来源:宁夏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18-05-25 00:00:00

  近日,吴忠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这5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1.红寺堡区新庄集乡西源村党支部书记陈长种虚报冒领扶贫“双到”资金、向危房改造户索取好处费的问题。2013年,陈长种利用职务便利,在其名下虚报养殖4只羊,冒领扶贫“双到”资金2000元;陈长种在上报西源村危房改造户时,向危房改造户索取好处费1500元。2018年3月24日,陈长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2.红寺堡区新庄集乡白墩村、向阳村村干部违规承包草原,享受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问题。2013年,红寺堡区新庄集乡白墩村、向阳村违规将部分草原承包给村“两委”成员,其中白墩村党支部副书记魏海科、党支部委员张四喜、村委会委员连慧英分别承包草原230亩,共享受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25875元;向阳村原村委会主任武伟、党支部委员马立川分别承包草原200亩,共享受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15000元。2018年4月3日,魏海科、张四喜、连慧英、武伟、马立川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3. 红寺堡区红寺堡镇梨花村村干部在扶贫工作中履行职责不到位问题。2017年梨花村危窑危房改造时,村“两委”成员审核把关不严,造成7户非低保户借用其他低保户户口套取危窑危房补助款。梨花村党支部书记马英明、村委会主任丁生贵、党支部委员马彦庭、村会计马文礼均存在失职失责问题。2018年4月13日,马彦庭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马英明、丁生贵、马文礼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盐池县大水坑镇摆宴井村党支部书记石松林违规未取消其亲属建档立卡户资格等问题。2014年,石松林儿子石天拓被评为贫困户,并领取“双到”补助资金。石天拓于2016年1月购买价值23万元轿车一辆。2016年2月在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回头看”时,石松林未取消石天拓建档立卡户资格,致使石天拓违规享受扶贫政策。同时,石松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6年1月超范围超桌数操办女儿婚宴。2018年3月29日,石松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同心县丁塘镇杨塘村村干部在扶贫工作中履行职责不到位,造成套取危窑危房补助资金的问题。2015年6月,杨塘村5社社长杨雄在负责上报本社危窑危房改造项目时,在其妻子已享受过危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情况下,仍以其妻子名义违规上报并享受补助资金5500元。村党支部书记杨虎、村委会主任杨成学因审核把关不严,存在失职失责问题。2018年3月16日,杨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杨虎、杨成学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积极作为,扎实工作,以严细深实的作风和精准管用的措施,确保党中央精准脱贫重大战略决策顺利实施。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使命担当,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工作大局,加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力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和违法犯罪行为,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要深入基层一线采取多种方法发现问题线索,严肃追究和问责贯彻上级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等问题。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强化高压震慑,确保党的扶贫政策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吴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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