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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利通区应急管理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摘要)

稿件来源:利通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0-05-14 15:54:35

  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2019年3月29日至5月9日,第三巡察组对利通区应急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6月13日,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针对“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对党组工作的认识不足,重大事项未经党组会议研究”的问题。一是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的学习。二是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制定完善《利通区应急管理局“三重一大”制度》,具体明确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及标准,“三重一大”及其他重大事项必须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后再执行。三是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制定完善《利通区应急管理局聘请安全生产专家劳务费用管理制度》《专家使用制度》,待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通过后执行。

  2、针对“党组会议不规范、印发会议纪要不真实”的问题。一是规范党组会议,研究制定《利通区应急管理局会议制度》,规范各类会议,严格按照要求和程序召开民主生活会,党组会、支部委员会及党员大会,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严格按照议题内容召开,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其次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工作,做到议题讨论、意见发表和会议决定内容完善;二是严格会议纪要印发管理,纪要事项必须与会议记录内容一致,经党组成员共同签字确认后,方能印发执行。

  3、针对“党组议事决策机制不完善,“三重一大”制度不落实,五不直接分管制度落实不到位”

  的问题。一是制定《中共吴忠市利通区应急管理局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组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二是建立和完善了应急管理局“三重一大”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坚持“集体领导、个别酝酿、民主集中、末位表态、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三是严格落实“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形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督,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良性工作机制。

  4、针对“民主生活会不严格”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按照区委组织部民主生活会规定的规范动作召开民主生活会。为确保整改实效,于7月29日召开了“利通区委巡察组巡察利通区应急管理局反馈问题的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广泛征求班子成员和干部及相关单位、企业的意见建议,并认真梳理,建立台账,将问题纳入党组及党组成员对照检查材料中。扎实开展谈心谈话,做到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谈话;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办、室负责人,与单位干部职工谈话;二是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相互敢于揭短亮丑,达到了红脸出汗效果;三是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整改完成后党组书记签字确认,并督促抓好整改落实。整改台账,班子成员整改情况经党组会研究后及时进行公示公开。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5、针对“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学习表面化”

  的问题。一是完善《利通区应急管理局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制定完善了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加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依托周例会、党组会议、专题学习等方式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规范学习内容、学习时间;二是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会、述职述廉报告,他人代写或网络下载等照搬照抄的在全体干部大会上做检查;三是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再学习,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及指示,认真开展了重大理论学习专题讨论。

  6、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的问题。一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中心组及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多次组织意识形态知识学习,并开展了意识形态自检自查。印发《意识形态工作应知应会手册》,发放到局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安排党组中心组和全体党员进行专题学习;二是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职述廉内容。明确目标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融入日常工作中,做到了业务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三是加强民族宗教理论和政策的学习,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针对民族宗教问题开展了谈心谈话,牢固树立党员干部不信教,不参与宗教活动的信念。

  三、在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7、针对“党组书记抓党建主体意识不强,落实工作多为传达上级文件”的问题。一是认真落实党组书记抓党建的主体责任,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同考核,落实党建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安排,半年、年终有总结。落实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党员大会制度,形成齐心协力抓党建的工作格局;二是高度重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工作,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警示教育。

  8、针对“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抓的不实,学习流于形式,效果不突出”的问题。一是完善党员干部学习制度,使党员干部学习做到有专题,有讨论,有体会。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党员干部积极参加组织活动,严格执行7+X主题党日活动;二是结合主题党日,丰富活动内容,教育引导党员强化组织观念,遵守组织纪律;三是对党员进行积分制管理,评星定格。加强对党员学习成果的测试,做到专人负责管理,对党员学习档案等资料,及时整理、全程留痕。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9、针对“以文件落实工作,重形式、轻内容,照搬照抄生搬硬套”的问题。一是杜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做到少开会,开短会,能单独传达的决不集中,能电话通知的决不发文,需深入一线的,决不遥控指挥,不发无实质内容的通报、方案等文件;二是严格公文管理制度,严格发文数量,规范公文管理,严格发文范围,严格落实拟稿、审核、签发等程序,严格公文印制和审批把关程序,不符合要求的公文一律不准印发,形成科学、规范的公文管理体系;三是严格执行“四不两直”制度。开展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用陪同、不听汇报的经常性下基层走访、调研、检查活动,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10、针对“会议记录造假,传达学习的文件早于下发时间”的问题。一是指定专人记录会议,会议程序做到议题讨论、意见发表和会议决定内容完善,确保会议记录原汁原味反映各党组成员发言情况;二是加强教育干部管理,切实增强干部工作责任心,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

  11、针对“干部日常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不开展督查直接印发通报,查而不处”的问题。一是加强日常干部管理监督工作;二是建立干部管理月检查季通报制度,规范督查通报内容和用词,通报必须具体点人、点事。严格按照责任追究考核规定,对造成影响的人和事予以追究;三是建立考勤制度,做好考勤台账,做到周统计,月公示,并安排当日值班领导监督干部考勤工作。

  五、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2、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党组班子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坚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了本单位廉政风险点,开展警示教育,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重点风险岗位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建立本单位党风廉政风险防范监控机制,设立岗位监督台。党组班子成员带头改进作风、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接受监督,强化责任担当;三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成立以专家、办公室人员为成员的监督、监察组,对本单位外业检查工作进行监察、督查,将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业务工作中,让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各个环节,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四是联合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对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查,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已以区委督查通报工作印发,并将在第三次安委会上进行通报。

  13、针对“单位内部制度不完善,存在履职廉政风险”的问题。一是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和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形成科学、规范、完整的作风建设制度体系,重点加强安全检查、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等风险点的预防;二是制定安全检查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人员宴请,不得由被检查方安排车辆等内容的安全检查“十不准”规定;三是规定安全检查或执法必须2人以上,必须佩戴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四是主要负责人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主要岗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六、贯彻落实利通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情况

  14、针对“应急管理局行业乱象治理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的问题。一是认真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扫黑除恶工作,制定《利通区应急管理局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治乱专项行动方案》等;二是加强扫黑除恶宣传,积极召开了辖区各企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既行业乱象整治工作会,加强对监管企业扩大线索摸排;三是认真开展行业治乱、打非治违工作。重点对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开展全面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利通区应急管理局党组反映。

  联系电话: 0953-2666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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