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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吴忠市利通区综合执法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 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摘要)

稿件来源:吴忠市利通区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 2020-05-14 16:15:43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28日至5月9日,第二巡察组对利通区综合执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6月13日,巡察组向利通区综合执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针对“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力”的问题。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关于印发<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宁夏重要指示精神和“回头看”工作调查暗访情况的通报>任务分工的通知》(密件)《关于印发<落实区委2019年工作要点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制分工>的通知》《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文件,研究制定利通区综合执法局《落实2019年全局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制分工方案》《利通区综合执法局党组工作规则》《综合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利通区综合执法局2019年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并印发局领导和各队室抓好落实。建立《吴忠市利通区综合执法局文件办理登记簿》,对收发文进行详细登记,对局领导签批的文件及时督促落实。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2.针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不扎实,不深入”的问题。召开会议传达上级关于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部署和要求,制定《2019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计划》《利通区综合执法局2019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计划》。制定《吴忠市利通区综合执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年内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不少于12次。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及相关知识测试。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3.针对“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严格按照“7+X”的规定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按照“四必谈一约谈”的原则,一对一、面对面,谈心谈话采取一问一答的方式,谈话人做好谈话记录,谈话人、谈话对象在谈心谈话记录表上签字。完善《党员民主评议记录表》,填写“党支部评定意见”、“被评议人的意见”,对接区委组织部进行备案。从2019年开始,将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程序规定,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抓,认真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4.针对“党员队伍建设不扎实”的问题。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及党的十九大精神,在7月、8月”主题党日”组织党员外出进行党性教育,再次回顾党的革命光荣历史,让全体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积极与区委组织部对接,在冬季轮训期间可向组织部申请开展执法人员培训。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做好2019年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及考察培养工作。

  四、党的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方面

  5.针对“抓工作纪律不强,人员管理松懈”的问题。5月份至9月份在全局开展“强基础 抓作风 树形象 夯廉洁”作风纪律整顿,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纪律观念。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的十九大知识学习,通过分享“红色故事”、每月“读好书”活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进一步夯实党员干部职工思想基础,提高综合素质。8月8日组织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演讲比赛,8月中旬拍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快闪视频。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我局请销假制度、着装制度、执法规范制度等对干部职工进行管理,以从严治党为根本,对于无故不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党员由分管领导进行谈话。

  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

  6.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扎实”的问题。2019年3月25日局党组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与18个队(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依据我局“三定方案”,制定岗位《廉政风险点制度》,明确廉政风险点监督责任,并排查了各个岗位廉政风险点。

  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

  7.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安排,无落实”的问题。5月7日,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利通区综合执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十一项)》(吴利综执党发﹝2019﹞12号),进一步明确督导要求。7月1日,根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制定《利通区综合执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计划》,并于7月2日起开展督查,截至目前,开展督查1次,相关督导档案资料均已归档,下次督导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再安排。

  七、区委第二轮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整改情况

  8.针对“对区委第二轮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局党组将党建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重要日程,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截至目前,专题研究党建工作1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次。局党组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三强九严”工程,严格按照“7+X”程序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对照整改台账,逐条核实整改情况,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对整改台账的整改状态进行更新。截至目前,整改工作均严格按照整改时限要求完成或正在进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利通区综合执法局党组反映。

  联系电话:0953-2022822

  电子邮箱:ltqzhzfj@163.com

  中共吴忠市利通区综合执法局党组

  2019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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