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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通区:发挥“探头”作用 促“网格化”监督畅通有效

稿件来源:利通区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0-08-07 08:57:40

  利通区监委不断加强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建设,充分发挥乡镇监察办公室工作职能,进一步推动国家监察职能在基层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积极探索实践,打通“最后一公里”。对所辖12个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并聘任监察专员(监察室主任)12名、监察员12名,赋予其监察权。制定《利通区监察委员会派出乡镇监察办公室的工作办法(试行)》,全面加强对基层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督。同时,将关键岗位人员纳入重点监管对象,监察范围实现全覆盖。

  聚焦日常监督,做细做实第一职责。各乡镇监察办公室协助党委开展廉政勤政分级约谈,抓早抓小、咬耳扯袖,将问题解决在萌芽当中。金积镇监察办公室制定三级网格化提醒约谈制度,金星镇监察办公室与26名新调整干部和新任社区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不定期对乡镇(村干部)在岗、作风以及重要节日值守、履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下发督查通报,充分发挥监督职责,以严的督查促干部作风转变。郭家桥乡监察办公室综合平时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等反馈的问题,向班子成员反馈其分管领域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提醒班子成员重视和促进工作,2020年下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见书1份。

  强化双向联系,发挥监察“探头”作用。通过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方式,收集发现问题,促进问题整改。金积镇监察办公室督促相关站所完善项目招投标、民政低保临时救助审核、办公室用品采购等制度,并报监察办公室备案。马莲渠乡监察办公室年初对经管站账目进行翻阅检查,针对存在的4个方面问题及时汇报乡党委,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古城镇监察办公室通过参加镇低保、临时救助等工作评审会,对全镇扶贫、民生领域工作进行监督。强化与上级纪委监委、公检法、组织部门的纵向联系,及时向区纪委监委请示报告,沟通协调,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创新监督方式,推行权力阳光运行。古城镇监察办公室在黎明村试点开展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运行制度,并向全区12个乡镇推广,由乡镇纪委牵头对涉及村级权力事项梳理、归纳、审核,进一步完善“小微权力”清单和流程图。板桥乡监察办公室将村监会主任聘请为村级监察信息员,建立“14491”监察信息员联席会议制度(即各村设立1个监察信息员、赋予4项职责,制定4项工作制度,规范9项监督内容,上报1条问题线索),充分发挥村级触角和探头的作用。

  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开展协作区集中审查调查工作,组织委机关干部、乡镇监察办公室主任、干部以及派驻纪检监察组成员集中到委机关集中开展审查调查工作,提升问题线索办理质量和效率,同时通过组织开展审查调查业务培训、下发工作情况通报、领办和“以案代训”等方式,解决基层新任纪检监察干部办案能力不足、办案质量不高问题。实行乡案区审制度,做到“三个报告”,即了结前报告,对初核的情况进行审核,防止应立案而未立案的情况发生;立案前报告,严格立案程序,防止随意立案撤案,杜绝立案的随意性;处分前报告,严格定性量纪,防止畸轻畸重,增强纪律处分的公平性。制定《利通区纪委监委执纪监督审查安全管理制度(试行)》《利通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保密制度》等,确保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法使用审查措施,保障执纪监督审查工作规范。(利通区纪委监委 马晓莉  妥凤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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