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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通区:规范精准问责 切实增强问责质效

稿件来源:利通区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0-09-08 09:33:39

  利通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有责必负,失责必问”,坚决防止问责不到位、程序不规范、问责泛化简单化等问题,切实提升问责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深入研究学习,促进《问责条例》入脑入心。通过新旧《问责条例》对比学、分组研讨学、交流学、典型案例剖析学等方式,深入学习研究《问责条例》。为纪检监察干部订阅《学习手边书》《如何做好笔录》《如何做好初核》等书籍,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应用各项规章制度和问责条例能力。各级党组织结合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讲党课,并组织3000余名干部进行知识测试,确保《问责条例》各项规定入脑入心。

  坚持依规依纪,确保精准问责执行到位。定期召开执纪监督会议和审查调查会议,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全面提升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质量。不断建立完善问责制度,从受理、启动、审查、调查、审核、报批、执行等环节对问责事项办理进行规范,确保问责对象、过程、结果精准。2020年以来共召开39次执纪监督会议,研判问题线索158条;召开45次审查调查会议,审议通过216个案件初核报告;召开14次纪委常委会议,给予51人次党纪政务处分。

  完善追究制度,精准有效把握问责依据。制定《关于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通知》《利通区领导干部廉政勤政分级约谈办法》《利通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动不力追责问责工作办法》《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分级分类打击“保护伞”严惩涉黑涉恶腐败工作方案》等制度和方案,运用纪律法规制度尺子,准确定性量纪。建立互联网+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监督制度,制定42项权力清单,绘制42张权力流程图,配套制定《利通区村级社区“小微权力”清单监督运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利通区推行村级(社区)小微权力清单监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建立微权监督矩阵,12个乡镇(社区)共建立8镇4乡85个村18个社区的小微权力监督网络体系,规范监督执纪问责。通过试行互联网+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监督制度,村级“小微权力”阳光运行,群众满意度高了,上访量少了,对村干部更信任了。

  抓住关键少数,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党的作风建设松懈、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力、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方面的问题进行问责,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党的十九大以来,共查处失职失责的问题线索420个,其中给予诫勉谈话117人,通报批评3个党组织,通报批评8人,组织处理4人,党组织作出检查7个,纪律处分329人次。对9件涉黑涉恶案件开展“一案三查”,共立案7件19人,给予党纪处分19人,问责36人次,查处“保护伞”1起。开展“一案双查”案件7件,其中对党委(党组)一把手问责7人次。在问责案件主要责任人的同时,对相关领导责任进行追究,针对“2020年1月利通区胜利镇永昌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不到位”问题,除对疫情防控社区的直接责任人处理外,同时对胜利镇党委书记进行问责。

  推进以案促改,发挥案件教育引导效果。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监委主导、部门协调配合、案发单位具体落实”的以案促改工作机制。2019年以来,向4家单位下发《关于开展案件剖析做好以案促改工作的通知》,根据本地区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自我体检”,推进以案为戒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正风工作。按照失实信访举报澄清制度,对2019年以来办理的查否了结信访举报件进行“大起底”,集中通过会议、书面、当面等多种形式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及时消除负面影响。制定《利通区纪委监委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干部澄清正名办法(试行)》,围绕个案特点,制定澄清方案,对问题线索来源、被澄清人基本情况、需要澄清的相关问题等做了明确。通过召开会议通报问题线索核查结果,并向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党委、利通区委、组织部送达《利通区纪委监委澄清函》,切实保障澄清正名工作落到实处。(利通区纪委监委 马利霞 妥凤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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